第九章(1 / 1)

童养郎 夏树薰 3415 字 3个月前

“进来!”该来的还是会来,不用问王仲也晓得来访者是谁,他只是还在盘算该怎么让古皓云完全接受他,又不会伤害到他。他怕自己的情欲一发不可收拾,特地订下两间客房,想暂时不见古皓云,让自己下午的吻中冷静下来,但他知道他必须给古皓云一个答案。

他抬起强迫埋首书中,却一个字也没读进去的双眼,就看见一幕令他为之屏息的画面——被热气熏得嫣红的小脸,鲜艳欲滴的粉唇,而他氤氲的翦水大眼正迟疑地望着自己。

王仲好不容易压抑下即将涌出的欲望,心疼地拉过他,仔细地帮他擦拭仍在滴水的发丝,怕他着凉。

窗外清澈的月光洒了进来,房内仅有王仲温柔地为古皓云擦拭秀发所发出的&20320;声。两人都没有开口,怕破坏这如同被下了魔咒般暧昧的气氛,真希望时间能就此停住。

“我”两人同时犹疑地不知如何开口。

“你先说。”

王仲宠溺地看着古皓云,就这么久久地望着,久到令古皓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不想开口。“就如你猜测般,我们不是结拜兄弟。”

什么,那我们是

“我们是一对恋人。”他怕极了失去云儿的那段日子,为了得到古皓云,为了留住古皓云,他打算不择手段。

如青天霹雳般的话轰得古皓云大脑无法正常运作,可是可是

“对,你我都是男人。”

“可是那也无法阻挠两颗真诚相爱的心。”

真的吗

“真的。”看出他眼中的怀疑,王仲坚定地说。

可是

“你还在怀疑?”

这教我怎么相信,古皓云在心底呐喊。

“那我问你,今日下午的吻,会令你觉得恶心想吐吗?”王仲不惜冒险,想探出他的真心话。

古皓云扪心自问,除了狂乱的心跳,他真的不觉有半丝作恶的感觉。

“是吧?因为那不是第一次。”王仲开始大言不惭地说“以前你总是温驯地窝在我的怀里,一次又一次地让我吻遍你的朱唇、你的双眼、你的鼻翼、你的柳眉、你的头项、你的”

“不要说了!”古皓云满脸绯红地捂住他的嘴。

王仲深情地望着他。如果眼睛能完全传达情意,古皓云觉得自己可能早就淹没在他的双眸中,就像被下了咒般,一动也不能动,王仲忍不住伸出舌尖,微舔他白皙的掌心,他突然间如同被火烫到,跳了起来,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手。

“你”“我可以吻你吗?”

“啊?”

等不及回答的吻,落在古皓云惊讶得忘了合上的双唇,放肆的舌又滑了进去,执意要与他的痴缠,滑过他口内每一细处,惹得他阵阵嘤咛

“要记得呼吸。”

说完,王仲轻笑地又吻上他,这次吻得更深,更是欲罢不能。他的手抚上古皓云的背,一手滑至耳廓,一手滑向纤腰,随着浓密热吻的加深,他的大手也愈来愈不安分。而被吻得双膝无力的古皓云,只能紧攀住他的肩,如溺水者抱住水中的浮木。

“啊”旖旎情境中,已分不出是谁的吟哦声。

王仲的粗手滑进古皓云衣内,轻抚胸前突起,时而轻捏,时而扭转,引来更多的呻吟。

“嗯”他解开衣带,任由衣物纠缠古皓云的手臂。

古皓云真是敏感,轻轻一抚都能引来娇喘连连。王仲轻笑,唇移至他颈间,舔过不停上下轻颤的喉结,舌尖挑逗已被手指玩弄得发红的突起,他原本白皙的肌肤,如今染上一层薄红。

王仲好不容易拉回仅剩的一点理智,他警告自己要慢慢来,不可太过心急,以免吓跑他钟爱的宝贝。是的,今生不可能再有别人令他如此心动,不可能再有别人比古皓云更加重要,他的终生伴侣非古皓云不可,其他人的陪伴对他而言根本无意义,他是如此地重视古皓云,所以他告诉自己要以退为进。’王仲帮古皓云整理被自己弄乱的衣物之际,古皓云仍眼神迷地望着他,像在抗议为什么停止了,害他差点忍不住想当场要了他。

王仲带着古皓云回他的房间,道:“早点睡,明天一早还要赶路。”他好不容易忍住想吻古皓云额际的冲动,怕自己会把持不住,好不容易终于放开了他,步回自己房内。

是夜,激动不已的两人,带着对彼此的思念入梦。

寂静的夜,传来远方不绝于耳的阵阵虫鸣,和着不断蔓延的思绪,编织着浓浓的夜色。

一早醒来,古皓云担心不知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仲大哥,但见仲大哥仍如往日般待他,使他一方面松口气,一方面又不禁怀疑难道那是一场梦;心里一边希望那是假的,一边又希望那是真的,搞得他心中一片混乱,连前方有一面墙也没发现。

咚!古皓云撞痛了鼻子,不自觉地摸上那害他隐隐作痛的罪魁祸首。

咦?怎么墙会凹凸不平,怎么墙温温热热的,怎么墙还会说话?

王仲抓住在他胸膛上非礼的手,他不想在大庭广众下表演亲热戏码,却忍不住又想逗逗他,于是靠在他耳旁,轻声说:“云儿,你这么喜欢摸我这么主动,我是很高兴,但观众这么多,不太好吧?”

古皓云吓得猛抽回双手,捂住耳朵,红着脸颊,连脖子都红了,不敢抬眼望望四周的人们,恨不得当场消失。

“哈哈哈!”王仲开心地牵着古皓云离开客栈,往他们今天的目的地出发,沿途不时哈哈大笑。

可恶!他究竟要笑多久,看到他出糗,竟然那么开心,他也太会笑了吧!最近也太常看他笑,仿佛仲大哥一辈子都没这几天来笑得多,可是为什么他会有这种感觉?疑云浮上古皓云心头,想得他的头又开始痛了起来。

云儿真是太可爱了,他的一举手一投足,都足以让他沉醉痴迷,他再也不放开云儿,他要用一辈子好好地呵护云儿,王仲暗自许下诺言。

王仲凭藉师父曾逼迫他们洗耳恭听的旅游趣事的记忆,带着古皓云寻找师父曾留下的足迹,穿过层层林荫,终于听到潺潺水声。他想与古皓云分享世上所有的美,古皓云忘却的记忆,他可以再重新帮他制造,他可以花一辈子的时间,再帮他重新打造。

水从高处流泻而下,形成一个水洼,如同阶梯般通往天际,水奇妙的弯度,造就戏于水云间的一抹彩虹,氤氲的水气,不绝的鸟语,这美景如同仙境。

“哇!好美!”

王仲微笑地看着为浑然天成的景色所着迷的古皓云,搂着古皓云的蛮腰,施展蜻蜓点水的轻功,点过一阶一阶的水梯,如仙人踩着云梯,登向天庭。

古皓云紧抓王仲衣衫,张大双眼,恨不得将所有美景尽收眼底。

他痴痴地望着美景,而王仲则深情款款地望着他,两人沉醉在山水美景间,久久不能自己。

王仲手指又卷上他的青丝,恋恋不舍。

“走,咱们去找师父所说的那间竹屋。”

不一会儿,根据师父的描述,王仲找到了竹屋。

竹屋藏于枝桠间,立于水畔旁。打开窗子,瀑布就在眼前,其中或有鱼儿奋力向上跳跃,好似伸手一捞,即可捕获。微风徐徐吹来,令人心旷神怡。

“仲大哥,我们在这儿多住几天,好吗?”

王仲虽担心那些人不会放弃追杀他们,但心想此地如此隐密,应该不会那么快便被发现,而且只要是古皓云的要求,他哪有不答应的道理。

古皓云兴冲冲地四处打扫,还赶他出去捕鱼。

这下他可成了渔夫,不过只要是为了古皓云,一切的一切,他都不在乎。

黄昏时分,古皓云如变戏法般,用有限的材料做出美味的料理。

餐后,王仲轻吻古皓云香唇,拉着他踏着月色,欣赏迥然不同于白天的景致——一轮明月倒挂水中,淘气的鱼儿四处泅游,弄皱一池春水。

这天,王仲外出打猎,顺带查看自己布下的陷阱有没有遭人破坏。自从柳擎际将古皓云推落至悬崖后,一直找不到他的踪影,而离开冷秦堂时,冷沁曾警告他,柳擎际似乎已经疯了,将古皓云误认为柳擎天,以为当年的冤魂一直缠着他,所以他一定还会设法将古皓云除去,如果云儿还活着。

云儿当然还活着!

柳擎际可能以为,只要找到他们,就能找到遗失多年的官银,殊不知他汲汲营营的东西,古皓云竟连找都不去找,根本不放在心上。

巡视所有陷阱,王仲拎着猎物往最后一处机关走去,啊!绳子断了,难道

他连忙施展轻功,急急往竹屋飞去,一定要来得及,一定,云儿你等我,一定要等我

“啊!”竹屋里传来凄厉的叫声。

难道,云儿王仲冲进竹屋时发现古皓云倒在地上。“不!”

他完全丧失理智,瞪视完全疯了的柳擎际,出手狠毒。

“唔”听到古皓云的呻吟声,王仲微一分心。

柳擎际也在此时乘机逃跑。

“不要追了。”

古皓云只希望王仲在这个时刻,能陪在他的身旁。

“云儿,我还以为我迟了一步。”

所以你打算杀了他,再尾随我自杀,对吧,古皓云心想,却无力说出口。

“不要”不要为了我而自杀。但尚未出口,他就昏了过去。

接下来的日子,对王仲来说简直是度日如年,古皓云还是没醒,而他现在就如鬼魅般,蓬头乱发、满脸胡髭,平日潇洒的模样已不复见。他飞鸽传书寻找师父,因为古皓云身上的奇毒,遍寻名医皆不得解,也许师父能救他,但三天了,再不见师父的踪影,他已经有了最坏的打算,与云儿生不能同日,死也要同时。

“唉!怎么变成这副德行,害我差点认不出来。”

“师父!快”王仲终于盼到师父,随即拉他进入竹屋。

童笑痴经过一番仔细的诊断后,不禁摇摇头,脸上蒙上一层阴影,不发一语。

“师父,求求您救救云儿。”王仲苦苦哀求。

“傻孩子,云儿是我的义子,我哪有不救他的道理,只不过他身上中了西域的奇毒,我恐怕”

童笑痴知道,要是自己救不活古皓云,那他也将会失去唯一的徒儿,一次失去两个,还真是不划算,当然他一个也不想失去。

“不过”

“师父,快说!”

“哎!你先别急,你先想想,如果云儿醒来发现他的命是用你的命换的,你想他会高兴吗?”

“师父?”

“你又不是不知道云儿的为人,这样比教他死还痛苦。”

“师父!”王仲跪在童笑痴面前。

“你这是做什么?”

“师父,只要您不告诉云儿,云儿便不会晓得。您就骗他,说我以为他死了,所以变心地娶了尚书千金,让他不要再来找我那不就成了,师父,我求求您。”

“仲,你”“求求您。”

“好吧!”童笑痴无奈地答应,自怀袋中取出一颗闪耀着黑色光芒的果实。“这叫勾魂果,是为师的前些日子无意中获得的,它从天而降至我的袋中,必是与我有缘,它之所以称作勾魂果,乃因它必须吸取大量年轻的血气,才能发挥作用,而被吸取血气的人,通常唉!我也不是很确定。”

王仲点了点头,走到古皓云身边,轻轻烙上一吻“云儿,但愿来生再续此生缘。”

语毕,王仲挑断自己的动脉,逐渐沉往黑暗深渊。

云儿

在连续三天三夜的高烧后,古皓云醒了过来,也恢复了一切记忆,但他发现守在他床边的人竟不是仲大哥,而是义父,便觉事有蹊跷。听了义父的话后,他简直不敢相信。他想相信仲大哥,却又不愿怀疑义父。

他渐渐恢复元气,也开始会对童笑痴展开笑颜,但童笑痴知道,他根本就不快乐,看他强颜欢笑的样子,童笑痴屡屡忍不住想将事情真相告诉他,想劝他为了王仲好好地活下去,但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唉!这对苦命的鸳鸯。

童笑痴是何等人物,他的人生经历过许许多多的风浪,岂会看不出他们间的情愫,或许他比他们更早就发现,在他们还未理清自己的思绪前。

童笑痴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这对他从小看到大的人儿,他们间的真挚情爱可是世间少有,只是刚好他们同一性别而已。而且他们间互补得刚刚好,一个似钢,一个似水;一个阴郁,一个开朗;一个冷酷,一个柔情;王仲少了皓云就不是王仲,反之亦然,傻徒儿你怎么不懂呢?唉!

这天,古皓云以想一个人静一静为由,并保证不会寻短之下,童笑痴同意让他一个人在河边散散步。

边走,他的思绪边转着

仲大哥真如义父所说,以为他已死,所以在心灰意冷下娶了尚书千金吗?就这么简单,就这么快,难道他以前的所作所为都只是一时兴起的?他不相信仲大哥对他的所有情意都是假的,不相信只为了好玩仲大哥会那样吻他,仲大哥真的因为太伤心,而变心吗?

可是义父是不可能骗他的,义父他又不晓得他们之间的情愫,古皓云心里一阵绞痛,泪又滑了下来,仲大哥

被水花溅到,古皓云惊得回神,自己怎么会走到瀑布前,冥冥之中好像有谁在呼唤他。仔细一瞧,竟有一条歪斜小径可通到瀑布后方。他觉得自己好像非进去不可。穿过瀑布,只见有一洞口,深不见底,他弯身穿梭过阴冷黑暗的甬道,走了许久,在他开始担心无法找回原来的路,回不了竹屋。

打算返回之际,他看到光线透过黑暗传来,愈靠近,光线也就愈加明亮,原来是依附在沿壁上的青苔。他四处看着洞内,注意到前方有一个像人形的物体,忍不住向前一望。

“啊”冰湖上躺着的竟是王仲。他动也不动、脸色惨白地躺在冰上。

“啊,仲大哥!”

古皓云仅存的一线希望在探了探王仲的鼻息后,消失殆尽。为什么自己从鬼门关溜了回来,仲大哥却留下他独自往阴间去?难道,仲大哥是为了救云儿才不,好不容易才理清自己对你的感觉,你怎么可以抛下我!云儿走了你绝不独活,那仲大哥你走了,云儿怎么能独活所以你才请义父说那种谎言欺骗云儿,云儿太笨了,竟然怀疑你

他趴在王仲身上嚎啕大哭,哭声之凄厉,仿佛足以撼动天地。

仲大哥,你知道被留下来的人的痛苦吗?你怎能如此狠心,你怎么忍心?古皓云轻轻地吻上王仲,染红王仲苍白的唇,原来激动得连咬破自己的唇亦不自知;而如珍珠般的泪滴更不断自哭红的双眼滴落在王仲的脸上。

纤纤玉指抚上安详的脸庞“仲大哥,你是因为自己能够救了云儿,所以才走得这么安详吗?”

他轻抚被自己的血染红的唇“我爱你!是的,我爱你,你竟然在云儿还没表达自己的情感之前先走了,那你之前的努力不全都白费了吗?你醒醒啊你醒醒啊”古皓云想起仲大哥那拙劣的谎言,狂热的吻,他的冷,他的温柔,他的呵护,他一切的一切,往事历历如在眼前。

小时天冷时,仲大哥总是强拉他一起窝在炕上,生怕他着凉;在他彻夜背读医书时,仲大哥甚至会端碗热汤慰劳他,虽然那味道实在教人不敢恭维,不过真的好窝心。在王府时,孤立无援的仲大哥仍费尽心思,不愿他受一点委屈;后来两人一起旅行时,他怕他过于劳累,走走停停,使得他们的行走速度简直可跟蜗牛比美,不过只要能与彼此相伴,不论天涯海角都是美好的,相信仲大哥也是这么想的,是的,只要能在一起。

珠串似的泪滴不停地滑下,古皓云不自觉地狠狠咬住自己的唇,不让自己陷入疯狂之中,这使得伤口更加扩大,血水染红了王仲,使他看来似乎又鲜活了起来,让古皓云痴迷地望着他。“仲大哥,云儿要永远在这儿陪你。”

他被深切的悲伤淹没,没发现自己的生气正一点一滴地流失,没发现二人四周,被异常的红光笼罩,更没发现他的仲大哥脸上竟有逐渐加深的红润。在他昏倒在王仲身上前,只想到要永远留在这里,永远不离开他心爱的人,仲大哥

潺潺流水声和着阵阵虫鸣鸟叫,嗯好熟悉,好像又回到竹屋,又回到与仲大哥两人似神仙眷侣般的日子,对了,我一定是到天堂了,所以我睁开眼睛一定可以见到仲大哥,可是眼皮好沉重,怎么睁不开,快点睁开,我要看仲大哥谁在叫我,啊是我的仲大哥。

”古皓云又沉入黑暗中。

再度张开眼睛时,已又过了三天。古皓云呆呆地望着房间,望着窗框,望着窗外流水,和竹屋好像哦!他脑中一片混沌,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在这儿?

“你醒了。”像梦一般的温暖声音传来。

古皓云双眼迷地望向他朝思暮想的人。

“又哭了,再哭就要哭瞎了。”

没关系,瞎与不瞎都没关系,只要有你就好,只要有你。

古皓云张大双眼,一瞬也不瞬,生怕一瞬眼,仲大哥就会不见。

王仲坐在床沿,端起药碗“来吃药。”

古皓云傻呼呼地,一个指令,一个动作。

“傻瓜,眼睛不累吗?”王仲伸手要帮他擦拭眼角残余的泪水“别躲,我不会再离开你,再也不会。”

轻触脸庞的大手,虽然粗糙,但是很暖和,落在唇上的吻,虽只是浅尝,但也是热的

“我知道你现在有很多疑问。来,先把药喝了。”

原来勾魂果的功效是吸收一个人的血气再转移至另一人的身上,加以增幅,扩大效用,所以他可以救人,亦可以杀人,端看使用者而定,而且它对同一对人们可以重复使用,直到有一方死亡。

一个勾魂果只能使用于同一对人们身上,只有这对人们的血气能相互交流,彼此救助,对其他人完全无用,当然,也可将其中一人的所有血气全转移至另一人的身上,所以才说它可以救人,也可以杀人。

当时,因王仲过于急于传送所有血气给古皓云,才会呈现假死状态,否则依勾魂果的强大增幅作用,王仲不用割断动脉,也可以救古皓云,可能只是多花些时日罢了。

还好童笑痴将王仲置于这集聚天地之气的精华地带,留住王仲仅存的一点元神,否则纵使勾魂果有再大的增幅效果,也回天乏术,童笑痴也是事后才完全弄清楚,原来勾魂果有这么大的功效。

童笑痴在古皓云醒来,确认两人身体状况后,便又丢下他们,继续他的游山玩水,只留下一句话:“不打扰小俩口恩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