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1)

医汉 春溪笛晓 1706 字 3个月前

要不他怎么会这么喜欢卫青和霍去病?这样骁勇善战的舅甥俩,简直是老天送给他的礼物。

所以还是得宣扬一下匈奴的凶横可狠之处,强调打匈奴的必要性。

否则修长城、通驰道之类的大工程,天下黔首是不知道为什么要修的。

要知道当初秦赵之地所修的长城,一直到卫青他们打匈奴时都还是将士们的重要据点。

要是没有这些人力修筑的夯土城墙存在,身处茫茫大漠之中的将士们是很容易绝望的,长途奔波的士兵只要远远见了长城,就会油然生出种马上到家的安全感。

这一点没有在外征战过的人是无法体会的。

对于一生好战的刘彻而言,他觉得修长城还是必要的。

要是国库实在支撑不住了,咸阳城周围那些杂七杂八的工程就先停一停吧。

多线开工行不通啊!

再修下去可是会被项羽一把火烧光的。

嬴政:?

呵,差点忘了还有个项羽。

嬴政道:“那这楚国余孽又是什么下场?”

刘彻感觉嬴政此人虽谈吐不凡,但到底没有遍阅群书的条件,所以对许多事都一知半解。他笑着说道:“这项家的后裔,都被我们高祖皇帝赐姓刘了。”

嬴政一统天下后,把六国旧贵族的氏全给削了,而黔首本身也没有氏,到这里姓氏制度几乎已经被一棒子敲散,只是还没有大规模地要求天下黔首定姓择名而已。

到了汉代基本就只称姓了。

刘邦给项家人赐姓刘,那可是天子赐姓。我堂堂大汉帝王都把我的姓氏都赐给你了,你还不感恩戴德?

项家后人自然没法拒绝。

只是不知道项羽泉下有知会不会揭棺而起。

嬴政听着汉高祖刘邦的种种举措,只觉此人当真是个奇人。

难怪这个大汉王朝处处都还有大秦的痕迹。

既然已经把秦末的情况摸了个七七八八,嬴政与刘彻聊起来就更游刃有余了。

两人就着“假如秦始皇在沙丘死而复生”的种种可能性聊得十分投契。

要是嬴政再年轻个二三十岁,刘彻估计要邀他入宫秉烛夜谈了。

酒也喝够了,天也聊够了,刘彻便心满意足地领着霍去病回宫去。

走的时候还收下了李长生奉上的一坛黄米酒。

霍善不仅听了满脑子的秦末风云,还被霍去病投喂了一肚子的吃喝,有点犯困。

嬴政本来正坐在那儿消化着刚才那场谈话中的来的消息,忽地感觉自己腿上靠上来个毛茸茸的小脑袋。

嬴政:?

霍善显然觉得嬴政是个非常合格的肉垫子,舒舒服服地趴在嬴政腿上呼呼大睡起来。

看着那睡得毫无防备的小肉脸,嬴政一阵沉默。

这小孩怎地这么没戒心?

得亏他们在这个时代是伤害不了任何人的,要是霍善再把那神秘医馆的功能摸清楚点,甚至能禁止他们走出这间诊疗室半步。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做起事来懵懵懂懂的,若是没人护着不知会招来什么祸患。

希望他那个爹能一直护他周全吧,可别在他这身积疾治好前就一命呜呼了。

思及此,嬴政竟是没将胆大包天把自己当肉枕头用的小娃娃给拎开。

且让他垫垫吧。

……

另一边,刘彻与霍去病正一前一后往回走。

刘彻随口问霍去病对李时珍与嬴政的看法。

霍去病已猜出李时珍的身份,为了不让刘彻生出抢崽之心,他毫不犹豫地在刘彻面前睁着眼说瞎话:“兴许是阿善他师父的故交。”

刘彻闻言觉得很有道理,李长生有那么一身本领,他的师承岂会简单。

肯定有许多不愿为外人道的传承与故交。

以前这些人隐居世外不搭理朝廷,现在有了霍善这么个招人喜欢的小娃娃,他们便都藏不下去了。

想到李时珍的医术与嬴政的谈吐,刘彻心情比刚出宫时更好了。

不着急,慢慢来,争取多钓几条鱼。

霍善没大人那么多想法, 孙思邈他们告诉过他,嬴政他们这些受邀来的病人只是来治病的,不会对大汉造成太大的影响。

真要有影响,那也是大汉主动接受、主动改变的, 而非某个人带来的。像后世那么多技术, 若是没有李长生这个墨家传人付诸实践也不过是转瞬即逝的海市蜃楼罢了。

既然孙思邈他们提前把事情掰碎给他讲清楚了,霍善自然把嬴政归为可信任的人。

自己人不用太客气!

霍善舒舒服服地睡了个午觉, 已经把肚子里的东西消化得差不多了。他挥别给他当了好一会枕头的嬴政, 跑出去与义姁几人会合。

说好要四个人一起义诊, 他可不能临阵脱逃!

事实上当然没有人会说他临阵脱逃,本来他这么小的孩子出来义诊一两天就已经很难得了, 哪有要求一个四岁小子连续坐诊三天的?

谁都舍不得自家小孩这般劳累!

何况有李时珍他们在, 连温应他们都不用霍善自己带了。

霍善一出现, 不仅队伍多了一排, 过来蹭纸写的读书人也多了两个,力求不让霍善提笔写半个字。

看得出他们对新纸着实喜爱至极, 都在边上候着看有没有机会上手呢。

霍善见他们这么有干劲,便趁着他们抄完医案的空档询问他们这些读书人可有会刻字的, 就是得像印章那样刻阳文反字。

这时候的人还没有佩戴私印的习惯, 有资格配印的人基本都是朝廷官员,听了霍善的话后众读书人都摇起了头。

霍善有些失望。

有人追问道:“侯爷是需要会刻字的人吗?”

霍善连连点头,拿起一份医案对他们说道:“我想挑一些好医案雕版成书,以后再有人跟我学医, 我便可以让他们平时自己多看看书!”

时人还没有印刷这种概念, 书都是手抄的, 而且都是一卷一卷摆在一起,哪里有什么装订成册的想法?

众人跟着霍善的构想想象了一下:如果把书上的文字刻在木板上, 像盖印章那样可以来回盖个千八百遍,那不就一下子能拥有上千本书了吗?

对哦,还得有适合印刷的纸。

这下一干读书人看向诊案上那些纸张的眼神更炽热了。

要是有官方定版的经典著作,也能避免许多传抄过程中出现的谬误。

这绝对是天下读书人的福音啊!

不就是刻字吗?他们可以学!

只不过这么好的想法用来印这些医案,对于许多读书人而言还是太浪费了。

他们觉得比起一两个治病药方,还是县往圣先贤的著作更值得印刷。

有人跟霍善提出这样的想法。

霍善听人瞧轻他们这些医案,哼道:“医家著作怎么就不重要了?像义医家她们这些救治过许多病患的医家,肯把自己治病救人的经验拿出来分享,难道不是天下人的幸事?就算你们觉得自己不会生病,难道你们就不担心自己父母与亲朋好友生病吗?”

众人哑然。

他们单知道这小孩小小年纪就断病如有神,却不知他还这般伶牙俐齿。

霍善把别人都说哑巴了,还觉得不够,当场给他们背起了张仲景为《伤寒卒病论》写的序。

张仲景认为他那个时代的读书人不关注医学问题,不肯下功夫研究方剂,只知道汲汲营营地去追名逐利,对此感到非常痛心,发出“皮之不存,毛将安附”的感慨。

寻常黔首大字不识一个,学不来这些东西也不能怪他们。

可你们这些士人都已经读书识字了,有能力去接触并研习医理了,为什么不花点心思学点必要时能救命的本领?

张仲景这样阐述读书人多了解医学知识的重要性:“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中以保身长全,以养其生!”

霍善也这样把掌握医理的三大好处讲给众读书人听。

你们读书人不是讲究忠孝吗?不是讲究仁爱吗?那你们不得负起自己的责任来!

那群为新纸而来的读书人没想到自己竟有被个四岁小儿说的面红耳赤的一天。

好一个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

好一个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他们当真连个小孩子都不如。

有人当场保证:“某回去后便试着学刻字去,侯爷以后若有需要只管找我便是!”

霍善见他们衣着都颇为陈旧,点着头说道:“你们若是当真学会了,我找你们刻雕版时会付你们工钱的。”

对方下意识想推拒。

霍善就给他们讲子贡赎人的故事。

按照鲁国当时的规定,如果看到有本国人在外地沦为奴隶,帮忙赎回以后可以到官府报销赎人的花费。子贡家里很有钱,赎人以后没去领金。

孔子知道后摇头叹息:“你做错了!这个规定是为了移风易俗,养成大伙在外互帮互助的好习惯。你这次不去取金,别人下次也不好意思去领,以后恐怕没人会对受困的鲁国人伸出援手了!”

霍善表示他们自己可能不需要,可是如果他们不要,别人也不好意思要。

那不是连累别人受苦受累吗!

干活就该拿钱!

凭劳动赚得报酬又不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