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何别耍嘴皮子了,看看其他方向,我们该不会被包围了吧。”唐玄鸣道。
短时间内不可能形成大规模的尸潮,所以也许还有缺口。
“不行,东北方向也有一群。”我举着望远镜往窗外望去。
蒙和平视力最好。“我看西南那边没动静,我们从那儿走。”
“快快快,大家动起来。”唐玄鸣催着我们。
“来不及把东西都运走了。”唐玄鸣说道,“挑几包就走,和平,你还能开车吗?”
蒙和平打了个酒嗝儿。“放心,交给我吧,要不要我给你走一条直线。”
“算了,老何你来开车,我们走!”唐玄鸣下令道。
我们背起包,慌忙地往外跑。
除了雨声,四周没有任何动静,附近的丧尸都被尸潮所吸引,纷纷赶过去加入其中。
这对我们来说倒是一件好事,让这里形成了一个“真空带”,我们能趁机逃出去,不必担心遭受袭击。
老何发动了汽车。
听着引擎声,我们终于松了一口气。
但是,人们常说回眸惹事,本来井水不犯河水,一个回眸却能牵扯出无数事情来,白蛇回眸借了伞,搭进去千年的修行。
当时,我坐在后座喘着粗气,拧开了一瓶冰红茶,一口气灌了半瓶下去,一边喝一边左右张望,提防着可能出现的危险。
然后,我看到在尸潮危险下逃生的另一批人——他们就像被潮头追逐的孤舟。
丧尸混沌无知,只是凭借原始的本能行动,如同不可遏制的自然灾害,求生者卑微如蚁。
“有人。”我提醒唐玄鸣。
唐玄鸣确认了一下,远处确实是求生者,不是丧尸。他皱起眉头,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我知道我给他出了一道难题,见死不救有违伦理道德。就算是末世,某些观念也不会磨灭——仿佛已经扎根到了基因里。
可我们的时间不多,可能救不了别人,还会把自己搭进去。
蒙和平道:“别管他们了,我们不是雷锋。再说了,就算是雷锋,也不会白白送死。”蒙和平自愿出头做这个恶人。
何莫转过头看着唐玄鸣,唐玄鸣默认了蒙和平的话。于是,何莫踩下了油门。
我又回过头,看了看那些我们救不了的人。
“等等。”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我突然想起自己面对着夜色发呆时想到的那片羽毛,它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让我下去。”
“让你下去,你不要命了?”蒙和平死死地拉住我。
我腾出手想去开车门。
“那里面有你认识的人?”唐玄鸣问道。
我点了点头。
“重要到你可以连命都不要的程度?”唐玄鸣问道。
我没有正面回答唐玄鸣的问题,只是道:“我就去试试,万一能把她救出来呢?”
错过了这次,我想我会抱憾终身。
“和平,放开他。”唐玄鸣对蒙和平说道,“放开他吧,人活着总要有点念想。”
蒙和平骂了我一声:“我真是欠了你的。”他拿出手机查电子地图,虽然现在没了网络,但离线的电子地图还是比纸质的好用多了。
他按住我的头,说:“记住这个路线,你跑过去,带他们到这里,我们会接应你。记住要快,我们没有时间。”说完,他打开车门把我推了出去。
现代人的身体是羸弱的,很多人体能的巅峰是在中学,因为天天早起跑步,还要应对体育考试,作息又相对规律。从大学开始,大部分人的体力就开始走下坡路。我也一样,工作之后,上八楼都要喘个不停。在求生的这段时间里,我的体力才慢慢恢复过来。
我的心脏怦怦直跳,将血液运送到身体的每个角落,让我能一路狂奔。
那些求生者当中没有我的亲朋好友,或者说,她还没变成我的什么人。
大学毕业后,我在这座城市已经工作了两年,杭州的交通和国内大部分大城市一样糟糕,道路总在整修,施工不停,地铁一直在建,一直都不够。至少我公寓附近就没有地铁口,所以我只能坐公交车或者骑自行车上下班。
一般来说,自行车比公交车方便一点,但到了夏天和冬天就很难挨了。大部分情况下,我还是选择公交车,从三塘坐到中北桥,再走一段路,到我上班的公司。这条路线不算太繁忙,平时不会堵车。
庄晓蝶是在我上车之后过了两站才上来的。
我手机里存着几首歌,循环播放,一轮结束,车刚好到站。她上来的时候,耳机里正是一首情歌,《人鬼情未了》里的unchaed lody。
lonely rivers flow to the sea 孤独的河流流入大海
to the sea 流入大海
to the open ars of the sea 奔向大海的怀抱
lonely rivers sigh 孤独的河流叹息着
wait for , wait for ! 等等我,等等我
i&039;ll be g ho wait for 等候我,我即将回家
她的出现简直就像电影中的场景,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但一个女孩随着一首情歌走到你面前,很难不让你心动。
我心动了。
虽然有趣,但也糟糕。
有趣不必多说,只说糟的,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和那个女孩搭讪,我知道她叫庄晓蝶还是因为雨伞。
那天下雨,她拿的伞上写着这个名字。
现代人是害羞、低头的一代人,我们在虚拟世界中挥斥方遒,在现实世界中唯唯诺诺,我也不例外,我们在自己周围建起了墙,觉得一个人就能过得很好,只有在欲望足够强大的时候才会推翻这堵墙,走出自己的世界,或把别人拉进自己的世界。这都需要勇气,但对不起,我没有什么勇气,我就像一个干瘪的气球,要做很多准备,才能充满气。
我只能从点点滴滴中知道她的事情,她还没有男朋友。我有时会和她目光相触,我觉得她也注意到了我,却找不到其他办法再靠近一点。
因为我害怕这只是自己的错觉。
一天又一天,我们虽然在同一时间段上班,但不是每次都能坐上同一辆车。
我觉得我又变成了少年,开始相信一些玄之又玄的事情,这就像是占卜,铜钱正的一面表示好,反的一面表示坏。能见到算是好,见不到就是坏。
如果我在闹钟响之前就醒了,而且那天我见到了她,我就会想这两件事是否有什么联系,是不是我提前醒就有可能遇到她?我突然明白了少女数着花瓣占卜心仪男生喜不喜欢自己的心情了。
他喜欢我,他不喜欢我,他喜欢我,他不喜欢我……
能见到她,不能见到她,能见到她,不能见到她……
我最喜欢的一站变成了焦家村,那里刚好有个地铁站,公交车到了焦家村站,大部分人都会下车,换乘地铁。
有几次,只有我和她还留在车上。
我一直想和她搭讪,却一直没找到机会。
我以为和她的关系会这样持续下去,直到我心里的爱慕压倒害羞,最后向她搭讪——只是现在时候还未到。
但很快,有一件事打碎了我不成计划的计划。
建筑设计公司男女失衡,工会变着法儿与附近的公司联谊,我还年轻,照理说不会被拉去联谊,可办公室有位黄金单身汉临时有事,他就把餐劵和电影票给了我。
“反正也只是看个电影,吃个饭而已,你就替我去吧,免得浪费了。”
那天我没有其他安排,就同意了。可真到了联谊时,我又觉得尴尬极了,同行的男士都比我大上好几岁,我和他们没有什么共同话题。
我们在餐厅等了一会儿,对方才到。
人群中有她。
从她出现的那一刻开始,我才开始庆幸自己来了这里。这简直就是上天安排的邂逅——与暗恋者在联谊会上相遇,上天的暗示还不明显吗?
“这么巧。”我傻乎乎地说道。
“你也在这里啊。”她这样说着,坐到了我对面。
“你认识我?”我问道。
她歪着头,恶作剧似的说道:“我们不是经常在公交车上见面吗?你还偷看过我。”
我觉得自己脸上一热,极力抑制住落荒而逃的冲动。“是、是吗,也许只是巧合?”
“可你刚刚还对我说‘这么巧’,你明明注意到我了。”庄晓蝶说道。
原来我从一开始就露出了马脚。
不过庄晓蝶不是咄咄逼人的人,她暂时饶了我一把。
联谊在一家自助餐厅内,聊了一会儿后,两帮人算是认识了,开始相互试探,无非是相亲时最基础的那些内容——平时有什么爱好,家在哪里。
大家也分散开来,互有好感的人已经坐在一起慢条斯理地吃东西了。
我注意到庄晓蝶落单了,我尽力装出很自然的样子,坐到了她面前。
“为什么一个人躲在角落吃菜?”
我看她一个人支着一个小汤锅,在烫娃娃菜、金针菇吃。
“因为我喜欢吃蔬菜。有些自助餐的肉有些不新鲜,蔬菜就没什么关系。”
“是吗?但是蘑菇真的可以算是蔬菜吗?蔬菜都是植物吧,蘑菇应该是真菌类。”
“不是动物的都可以算作蔬菜吧,之前不是出现过人造蛋白吗?”
“那不就是豆腐吗?”
“不是豆腐做的,是用微生物,用细菌和真菌的尸体堆积出蛋白,这个还是素的。”
“好了,这个话题就此打住吧。”我说道,“吃饭的时候别说尸体了。”
我看到庄晓蝶往锅里下了海带。
“其实海带不是植物。”
“什么?”
“一般人都会觉得海带是藻类。其实海带是真菌。”
我夹起翡翠一般的海带。“这家伙浓眉大眼的,看不出来它是这样的真菌。”
“是这样吗,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庄晓蝶说道,“我记得以前教科书上说它是藻类吧。”
我又和她聊了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我们之间还是有不少共同话题的。
在接下来的闲谈中,我知道她和我一样都是来凑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