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节(1 / 1)

叶蓁喝了一杯茶,坐着聊了会,就骑着他的摩托车回去了。

人一走,苏永福就赶紧问女儿,在那边怎么样,叶家有多少人,有没有受什么委屈。

苏婉大体说了一下,叶家的确人挺多的。

苏永福又问女儿的腿。

“今天杨医生上来喝茶,我又问了,她说你的脚还得休养一段日子。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那毒虫怎么这么利害,针眼那么大的小口子,居然让你的脚使不上力气。”

苏永福见识不多,根本想不到那些事,他只是很疑惑。

苏婉说:“我感觉能使上一些力气了,应该过几天就能好了。”

她体内的毒原本就受到了药物压制,现在打了血清,一个星期左右就可以恢复了。

苏永福松了一口气,想了想又说:“对了,今天叶奶奶临走的时候跟我说,叶蓁又要出国,还要走半年?”

苏婉点头,“他去叶家外面的总公司学习。”

苏永福:“叶奶奶的意思是,在他离开之前,不如你俩先将证给领,我听她说,过几个上面会调整结婚年龄,往后推两到三年,到时可要等很久了。”

苏婉:“爸,你什么意见?”

苏永福想了想,“我的意思就是,反正都认定了,早一点也无所谓。他现在要出国学习,你俩可以晚一点再要孩子,这个也不影响什么。”

以前女儿说要先发展一下事业,苏永福觉得没错,婆家再硬不如自己硬,女儿年龄小,奋斗一下无可厚非。

可是现在,叶家的事情太复杂了,一下回来了那么多人,到时结婚年龄一改,等个两三年还不知道啥情况,不如早点结婚,共同进步。

叶蓁那孩子,女儿喜欢,他也是相当满意。

早点就早点吧。

苏婉笑着说:“爸,我听你的。”

第212章 我愿意

隔天,叶蓁回单位那边开了一个会,快中午的时候才去了大杂院那边。

那会苏婉正在房间专心写她的,苏永福正站在灶台前准备做午饭。

新年已过,大院里安安静静的,有工作的都去上班了。

苏永福为了照顾女儿,这两天都请假在家。

叶蓁来了,苏永福笑着跟他打招呼。

房间里,苏婉听见了,她放下笔,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了年前叶蓁偷偷放进她包里那个首饰盒。

叶蓁推门进来的时候,便见到苏婉坐在桌前认真写书。

“你来了,今天外面冷吗?”

苏婉像平时一样跟他聊天说话。

叶蓁今天穿得特别正式,外面一件黑色的风衣,里面是西装西裤,打扮得比平时要成熟,多了一丝睿智的气质,感觉特别特别帅气。

苏婉昨晚就听他说过,今天要回单位那边开会,还有市里的领导过来参加。

叶蓁拉了个小凳子坐在她旁边,看了眼桌面上稿子问:“写多少了?”

苏婉:“最近状态还行,第二部 已经写了三分之一了。”

叶蓁:“写完了先给我看。”

“嗯。”

苏婉:“昨天,在那边睡得如何?”

说话时,苏婉将原本放在桌下的手伸到了桌子上。

叶蓁叹息,“能怎么样,无非就是……”床大了些,新被子新垫子舒服了一些,可因为离你太远产生了,有些睡不着,太思念你。

只是他的话并没有说完就停住了。

叶蓁的目光死死盯着苏婉的手,多次确认那就是自己送给她的戒指,而不是相同的款式,整个人就开始激动起来。

“小婉,你同意了!”

苏婉看着他愣愣的样子失笑,之后伸手,点了点他的脑袋瓜,“不是说好了你从首城归来我就给你答复的么?

傻瓜,这么久了你也不问一声,害得我左想右想,还以为你想悔婚呢。”

叶蓁立马将自己的手举起来,义正严辞地说:“我叶蓁对天发誓……”

他怎么可能悔婚,他永远不可能悔婚。

他只是害怕,害怕媳妇不答应他。

年前去首城,叶蓁一直都想着这事,开会都没什么心情。

后面好不容易将事情办完了,迫不及待地跑回来,结果看见的是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的她。

当时叶蓁真的无法形容自己的那种心情。

就像你原本拥有了这个世界,却突然被人硬生生地夺了去。

那种感受能让人彻底疯掉。

当时他就想,就想……

就想掀翻整个世界,让这世间的所有幸福与欢笑灰飞烟灭。

还好,苏婉醒过来了。

叶蓁的誓言并没有说完,就被苏婉制止住了。

“干什么呢,我跟你开玩的。”

她知道他想结婚想得要命。

叶蓁笑,伸手一捞,直接将苏婉提了过来,让她坐到自己怀里。

将她的手拿到眼前,看着那一枚镶有一粒钻石的金戒指,叶蓁的心情无以言表。

这是他去年出国那次买的。

那时他就想结婚了,看着这枚戒指特别漂亮,就买下来了。

为此他还欠着人家一笔钱呢,要这次出国才能还给人家。

叶蓁:“真漂亮,特别适合你。”

钻石的光芒闪烁,趁得她的手比雪还要白。

苏婉勾住他的脖子,“你的眼光可真好,大小也是刚刚好。

叶蓁,你怎么会想到买钻戒?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看见就忍不住想要嫁给你了。”

送他去首城开会的那天早上,苏婉回到房中就打开了这个首饰盒。

如此经典的款式,光彩夺目的切面。

苏婉真没想到他会用钻戒来向自己求婚,毕竟现在的年轻人结婚,除了彩礼跟婚宴,大不了就是戴个礼花,穿个红衣,能有个金戒指给女方就顶天了。

这个年代的钻戒,就算是外贸商场里估计也还没有吧。

所以这应该是他那次出国从外带回来的。

那时他俩还没有谈到结婚的问题,但他已经准备好了求婚的戒指。

苏婉当时就感觉,他给了自己独一无二的幸福,全天下百分之九十九的女人都未曾得到过的幸福。

用这样的戒指来求婚,是个女人都会心动吧。

所以,她也心动了。

不单单是心动,她还有些后悔,为什么一开始没有打开,早点答应他,早点让他高兴。

叶蓁:“小婉,在国外,很多有条件的人都用钻石戒指求婚,你知道为什么吗?”

苏婉:“我不知道,你说给我听。”

其实苏婉知道,后世钻戒在国内流行的时候,她看过杂志上的介绍。

但她还是想叶蓁说给她听,这种感觉特别好。

叶蓁:“十五世纪七十年代,一位王子用镶嵌着钻石的戒指向他心爱的公主求婚,那时的钻石还没有现在的切割工艺,所以王子就让人将钻石打造成了一个字母的形状,这洽好是两人名字的首个字母。

公主见到戒指特别喜欢跟心动,在一众追求者中选中了他成为自己的共统者。

两人婚后育有两子一女,过得非常的恩爱幸福。”

苏婉笑,“原来这么浪漫。”这人,专挑好听的跟她说。

叶蓁:“是啊,也就是从那时起,钻戒求婚的习俗慢慢被传了下来。”

苏婉:“真美好,虽然我不是公主,但感觉自己也享受了公主的待遇。”

叶蓁:“你是公主,你是我的公主。”

叶蓁说完,抱着媳妇就开始亲。

这个时候也就是最亲密的接触能释放他那种愉悦的心情。

苏婉就让他亲了亲脸就不给乱来了。

“再等几天,等我体内的毒全没了咱们再玩。”

叶蓁叹了一口气,“好吧。”

然后他又抱着苏婉,将头放在她的肩膀上,轻轻地唱:

“hoo oh ah ah

i know your eyes the orng sun

(在朝阳中,我读懂你的眼神)